亲爱的用户,您好
一、2011年继续教育学习截止到11月30日24:00点。望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周知。
二、有关继续教育备案材料:州直单位备案到州医科办科教科;县、市级单位备案到县、市卫生局医政科;乡镇卫生院备案到本单位的负责科室。
三、备案项目:(1)自学备案(自学计划备案表、自学笔记)
(2)论文备案(论文集)
(3)学术会备案(参加学术会的回执单及发票、继续教育学分证书)
※无回执单者,可备案院长签字的学术会通知单。
(4)院级活动(院级活动备案表、课件、影像资料、签到簿)
(5)其他(产假、进修证备案)
四、院内活动(科室活动)备案材料备案于本单位负责科室。
五、备案材料于12月9日之前上交到上级有关部门。